欧兰特电动晾衣机招商政策
第一条、 发展代理商的原则
1、 县(市)级城市设立最基本代理单位。
2、 允许升级和签订地级市和省级代理。
3、 各级城市终端市场销售均委任一家代理商以确保价格体系的稳定。
4、 本办法与工程机,大卖场销售不形成任何 。
第二条、 代理市场分类
1、 A类重点市场:直辖市及广州
2、 B类主营市场:省会城市及重要地级城市
3、 C类中心市场:地级市
4、 D类基本市场:县和县级市
第三条、 代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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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批进货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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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证金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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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修费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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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销售任务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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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类重点市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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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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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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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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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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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类主营市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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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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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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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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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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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类中心市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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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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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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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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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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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类基本市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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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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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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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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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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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如未达到对应代理条件提货的价格按照经销价格执行,不享受以下任何政策
第四条、 保证金的作用
1、市场保护,防止串货。
2、维护价格稳定,确保收益。
3、监督维修安装质量。
第五条、选择代理商的标准
1、 认同“欧兰特”的产品、市场操作模式和市场经营理念。
2、 有足够的精力、人力、和资金运作“欧兰特”项目。
3、 不能经营竞争对手的产品。
4、 谋求长远发展,不急于短期利润。
5、 具有管理传统终端卖场和大型家电连锁卖场的能力。
6、 能积极配合我公司对市场的日常管理、信息反馈等工作。
第六条、市场保障
1、高利润空间,以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,确保代理商投资的高回报。
2、不断研发新产品,保证产品品质长期领先,避免与竞争对手产生同质化竞争。
3、提供成功的样板市场操作经验,全程跟踪指导,让代理商轻松经营。
4、销售人员、售后安装人员的全程培训和管理。
5、合作终止或变更,可协助清货,实行零风险经营。
第七条、价格政策
1、 一级代理商对下属二级代理商、经销商的供货价格不能超过进货价格的15%,否则公司有权直接向二级代理商、经销商供货。
2、 代理商/经销商的零售价格、网络报价浮动不能逾越标准零售价格的10%。
第八条 、维修补贴及售后服务政策:
见《售后服务合同》。
第九条、 终端费用及报销条件
A、终端费用包括进场费、装修费、节庆费、专柜制作费等。
B、报销条件 1、事先需用书面发将各终端卖场的资料(含终端卖场名称、当地影响力分析、销量评估、竞品分析等)传真至“欧兰特公司”,经我公司评估并同意后,以书面形式回复后方可报销以上费用。
2、能提供进场合同的复印件、发票(或者收据)、终端展示照片。
3、以上费用报销总额按该卖场回款总额减去总费用后的5%抵扣。
C、报销程序 1、按照程序申报后,我公司会以书面形式将同意报销的有关费用发传真给代理商/经销商予以确认。
2、我公司将在终端卖场进场销售后的第四个月的25号前给予代理商/经销商报销已确认的费用。
3、有关费用报销将在货款中冲抵。
4、每月25日前需将区域内的终端卖场的出样和销售报表以 E-MAIL或传真方式发送至甲方市场部。